看完後,別再誤會與生氣,每一次打心情的文章,都有人會討厭,囧
最後一次當然還是要打有關心情的東西啦!我在這邊要說的是,如果你不想跟我和好,你就直說,沒有關係,要是我需要做到什麼事情,你才會原諒我,那就請你叫26號傳話,不過我想,應該是不想和好的機率比較大 ,因為都過了這麼久,你應該也不想和好了吧,前面那一篇,我知道你有看,我被老師罵的很慘,我不會責怪任何人,誰叫我手賤,要打那篇文章呢?(笑)

林勇志跟我說:「我在游泳課的時候問過了,班長根本不喜歡你,早點讓給別人,不要追了」聽到就很傷,好好的朋友,就因為愛情,兩個人變情敵,我也不想在說什麼,因為這都是我要惹你生氣,然後吵架,對我的印象不好,這都是我自做自受,不需要你們的憐怋,我自己做的蠢事,後果當然我來擔。

你如果聽到有人說:「鄭光惟,很討厭你」之類的話,我並沒有說過,看你信不信。39號信中有一段話:「你不要自己追不到女生,就拿別人的私事出氣」這蠢事,我不會做滴,倒是我承認,我追不到女生(我追過的女生只有一個......),今天我在吃醋,要是你有感覺到不舒服,我在這裡說對不起。哈哈,最近越來越瘋,感覺好像被林勇志教壞,他只要打電話來,就開黃腔,真令人哭笑不得(哈哈一直到哭笑不得都是廢話)。

這五個月來,沒有你陪,真是覺得很無聊,別看我每天都笑的很瘋,其實都是拼命想辦法裝出來的,我在一篇文章中說道:「你已經不是我認識的你」,希望你不要生氣,我指的意思是,你不像我喜歡你的原因一樣,會努力讓我笑,會跟我說話聊天,當我的開心果,很關心我,會保護我,雖然偶而會吵架,但是我的國中生活,甚至是以後的生活,都不能沒有你,我上國中後,大部分的笑容,都是因為你,我才笑得出來。但現在變成這個樣子,誰也不想跟誰說話,讓我夠傷心了,可是生活還是得照過,真的很懊惱,為什麼要做會讓你討厭的事,讓你不理我,我果然是個笨蛋,一直做事情來折磨自己,我真是夠無聊的了。

我現在也不確定你是不是還喜歡我,但,只要你能開心,如你所願當朋友,我也無所謂了,只要能跟你玩、聊天,我就很高興了,何必強求呢?

最後,用打的我知道很沒誠意,但是我還是要在這裡跟你說聲,對不起。這短短的三個字,實際上是用言語無法表的的感激與歉意。你的身體要快點好,微笑多一點,其實不用為了我的事或是別人的事而煩惱,因為快快樂樂的你,是最漂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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